邢台市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邢台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林业建设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邢台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邢台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邢台市林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3月27日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邢台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党组会议决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全面汇报,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把依法决策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强化法治意识。4月2日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两本著作的思想。机关党委书记李素春分享了《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思想。8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邢依法治市委[2021]7号),主管局长郝立群同志做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国家和省下放我市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衔接落实。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并在网站及时公布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变化实行动态化管理和调整。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有效开展本部门创森、植树造林、森林防火、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支持和发展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志愿者执勤服务。及时上报证明事项清单梳理情况。
三是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发文并进行合法性审查,近几年我单位没有出台过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局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没有发生规章备案纠错问题。
四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邢台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邢台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邢台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专家作用,常年聘用法律顾问,及时解决法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点。
五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流程。制定《邢台市林业局进一步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涉林违法行政案件47起,结案44起,结案率93.62%。其中,森林类案件45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件1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起。案件共损失林地6.58公顷,林木55.21立方米,野生动物21只。执法共处罚44人,收缴罚款61.99万元,恢复林地3.91公顷,补种树木6330株。涉林违法案件主要为森林类,以非法侵占林地林木为主,特别是毁坏林地林木和未经审批使用林地案件占较大比重,且涉案类型多样化,在督办执法中,需重点查处森林类案件,同时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案、自然保护地、涉沙、涉火类案件的查处力度。
六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履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督机制,健全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和民主监督,健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机制,坚持在督办落实上下功夫。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答复率、满意率做到了两个100%。
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订《邢台市林业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邢台市林业局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涉林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等化解纠纷制度,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监督职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结案率100%,发出《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一份,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出庭应诉。
八是强化法治思维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基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关科室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的资料,除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传统宣传方式外,充分运用网络、宣传车、标语、法规咨询、专题宣讲等形式,在“3.12”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等进行多渠道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建设的氛围。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还有死角,法制机构建设比较薄弱,特别是随着林业公安局的转隶,执法队伍非常薄弱,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存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法律专业人员少、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完成“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设,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关要求,在抓好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群众对生态保护意识的漠视和对法律法规意识的淡薄,是造成涉林案件的主要原因,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参与森林保护、支持森林保护的良好氛围,从而有效减少涉林案件的发生,更好的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2021年11月26日